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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核心考点

点击数:558 发布时间:2025-07-30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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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核心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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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核心考点:防护区的划分

1.防护区的划分应依据封闭空间的结构特征和地方来划分;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

2.使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适合大于800㎡,且容积不适合大于3600m3。

3.使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适合大于500㎡,且容积不适合大于1600m3。

1、一般规定

1.使用气体灭火系统保护的防护区,其灭火剂设计用量应依据防护区内可燃物相应的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经计算确定。

2.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失火的防护区,应使用惰化设计浓度;无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失火和固体类失火的防护区,应使用灭火设计浓度。

3.几种可燃物共存或混合时,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应按其中的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确定。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使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越8个。

5.同一防护区,当设计两套或三套管网时,集流管可分别设置,系统启动装置需要共用。各管网上喷头流量均应按同一灭火设计浓度、同一喷放时间进行设计。

6.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目不适合超越10台。

7.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需要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能大于2s。

2、耐火性能

1.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适合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适合低于0.25h。

2.全淹没灭火系统防护区建筑物构件耐火时间包含:探测失火时间、延时时间、释放灭火剂时间及维持灭火剂设计浓度的浸渍时间。延时时间为30s、释放灭火剂时间对于扑救表面失火应不大于1min;对于扑救固体深位失火不应大于7min。

3、泄压能力

1.对于全封闭的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坐落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

2.对于设有防爆泄压设施或门窗缝隙未设密封条的防护区可不设泄压口。

4、封闭性能

1.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
2.在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自动关闭。

5、不同系统防护区的设置

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使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

对气体、液体、电气失火和固体表面失火,在喷放二氧化碳前不可以自动关闭的开口,其面积不应大于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3%,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对固体深位失火,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强不适合小于1200Pa。

防护区用的通风机和通风管道中的防火阀,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当防护区内存有两种及两种以上可燃物时,防护区的二氧化碳设计浓度应使用可燃物中的二氧化碳设计浓度。

当防护区的环境温度超越100℃时二氧化碳的设计用量应在规范计算值的基础上每超越5℃增加2%。

当防护区的环境温度低于-20℃时二氧化碳的设计用量应在规范计算值的基础上每减少1℃增加2%。

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并宜设在外墙上,其高度应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当防护区设有防爆泄压孔时,可不单独设置泄压口。

2、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图书、档案、票据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使用10%。

油浸变压器室、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使用9%。

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使用8%。

防护区实质应用的浓度不应大于灭火设计浓度的1.1倍。

在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8s;在其它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0s

6、其它

1.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

2.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适合低于1200Pa。

3.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和出口,应设消防应对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

4.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用于疏散的门需要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5.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合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每小时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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